2022年2月28日 星期一

不動產估價師 / 地政士 業務及收費標準

地政士業務及收費標準:
地政士業務:
依地政士法第16條,地政士可執行下列業務:
一、代理申請土地登記事項。(買賣、贈與、繼承等與土地建物登記相關之所有事項)
二、代理申請土地測量事項。(土地測量、建物測量、鑑界、合併分割等測量相關業務)
三、代理申請與土地登記有關之稅務事項。(贈與稅、遺產稅、房屋稅及地價稅等與土地相關稅務)
四、代理申請與土地登記有關之公證、認證事項。(遺囑、租約公證等事項)
五、代理申請土地法規規定之提存事項。(價金提存等事項)
六、代理撰擬不動產契約或協議事項。(買賣不動產、租賃不動產、借款契約書、共有物分管協議書及與不動產相關合約之擬定)
七、不動產契約或協議之簽證。(不動產相關之簽證業務)
八、代理其他與地政業務有關事項。(抛棄繼承、陳報遺產清冊、特別代理人等及都市更新之諮詢與業務)

地政士收費標準:
收費項目
收費標準
收費對象
說明
訂立契約手續費
各1,000元
買賣雙方

產權移轉登記
(買賣、贈與)
12,000元
1.買方
2.依當地習慣
一筆土地及一棟建物12,000元。
土地或建物每增加一筆或一棟加收1,000元。
單筆土地或建物買賣移轉收費7,000元,每增加一筆或一棟加收1,000元。
抵押權設定登記(銀行)
4,500元 
買方 
一筆土地一棟建物4,000元 土地或建物每增加一筆或一棟加收1,000元。
抵押權設定登記(私人)
10,000元 
買方 
訂立借款契約書、借據及本票
一筆土地一棟建物10,000元 土地或建物每增加一筆或一棟加收1,000元。
塗銷登記
2,000元
賣方
一筆土地一棟建物2,000元 土地建物每增加一筆或一棟加收500元。
代申請自用住宅地價稅
1,000元
買方
如為移轉之客戶,屬於售後服務,不收取費用。
實價登錄
2,000元
買方
依辦理件數。
贈與稅申報
3,000元
受贈方
依辦理件數。
繼承登記
(分割繼承)
20,000元
委託方
以單一地政事務所為準;若跨所每多一所加收5,000元。
其他財產如股票、銀行、車籍等移轉每一筆加收車馬費2,000元
陽台補登
工務局申領圖表
12,000元
2,000元
委託方
依辦理件數。
土地鑑界
5,000元
委託方
依辦理件數。
拋棄繼承
15,000元
委託方
依辦理件數。
陳報遺產清冊
15,000元
委託方
依辦理件數。
其他


依案件先行報價
註(1):本收費標準得視實際需要進行修訂之,實際會經先行報價。 
註(2):本表不含政府單位規費、地政規費、稅金費用、法院規費及其他政府開立之費用。


不動產估價師業務:
依不動產估價師法第 14 條,不動產估價師之業務如下:「不動產估價師受委託人之委託,辦理土地、建築改良物、農作改良物及其權利之估價業務。」。故有關土地、建物及相關權利之估價均可受委託,進行估價。估價費用係由本事務所先行報價,經確認簽訂委託書後進行估價。

2020年2月24日 星期一

立足之境

立足之境
「你證我證,心證意證。
是無有證,斯可云證。
無可云證,是立足境。」

寶玉 細想
原為他二人 怕生隙腦 方在中調和
不想未調和成功 反落了兩處貶謗
真是
「從前碌碌卻因何,
到如今回頭試想真無趣。」
因做此偈
真可謂試問禪機

那知 黛玉 機鋒一出 笑道
「寶玉,我問你;
至貴者是寶,至堅者是玉。
爾有何貴?爾有何堅?」
寶玉竟不能答。

所謂證來證去
仍有個「證」 是無可云證
「無立足境,是方乾淨。」

再錄個易中天的偈
「心證意證,
你證我證,
誰有特別通行證?

衣傳鉢傳,
西傳東傳,
什麼心思教外傳?

西天佛陀,
東土頭陀,
悟空遇上阿難陀。」

摘錄:
紅樓夢 第22回

易中天 禪的故事


2020年2月12日 星期三

決策的境界

人生也有境界

用塔雷伯的話說:「

鬍子(或頭髮)是黑的時候
留意推理 但忽視結論

鬍子變灰時
同時注意推理和結論

鬍子發白時
跳過推理 但注意結論。」

年輕時雄心萬丈
決策 往往在機率中打轉
琢磨著勝率的多少
往往奮不顧身的往下跳

有些經驗了
便開始衡量著
投入的多少與報酬間的計算

等年過半百
累積了人生哲理智慧
其實真正考慮的是
「存活」

唯有存活著
才能一直與人生搏鬥

要成功 首先就必須活著

因此
不要害怕冒險
但冒險時不要孤注一擲
永遠注意 後果


書名:不對稱陷阱 P349



2019年11月18日 星期一

北海,我只能告訴你那以前要多想想

可是爸 你還是告訴我吧
兒子還沒你想的那樣強大
反正就這一次了 求求你告訴我吧

“要多想” 父親說

好的 爸 你已經回答了我
說了很多很多的話 真的很多
這三個字的內容 用三萬字都說不完
請相信兒子 我用自己的心聽到了這些話
但求你再說清楚一些吧
因為這太重要了

“想了以後呢?” 章北海問

他的雙手緊緊攥著床單
手心和額頭都潮濕了
爸原諒我
如果說前次發問讓您失望
那這一次我變回孩子了

“北海,我只能告訴你那以前要多想想。” 父親回答

爸 謝謝您
你說的很清楚了 我的心都聽懂了
接下來章北海陪著父親
用語言散步而已
真正有意義的
是父子間心對心交流的那三句話

書名:三體 黑暗森林



2018年5月24日 星期四

如何跨越危險叢林而不會死在路上

如何跨越危險叢林而不會死在路上
人一定是在經歷了一些挫折
才會在爬起來時
回顧過去做一些檢討
「想像一下,為活得更好,必需穿越危險的叢林。你可以待在安全之地過著平凡生活;也可以冒險穿越叢林去享受美好人生,你的選擇是什麼?」
不管如何,我們總得做出選擇。
因此我們要問一個問題?

《如何跨越危險叢林而不會死在路上》

檢討過去:
首先:我太過自信了。無知總會讓人信心滿滿。
再者:忽略了歷史的價值。過去歷史可能似曾相識,但每次總會與眾不同。
第三:時機的掌握。預見危機到真正發生危機,人根本無法判斷這中間到底會有多久,而中間又有可能發生太多事,導致人眼茫了,等真正危機來時措手不及。

因此我們要學會:
用謙卑來平衡我的躁進個性。
我的思維從「我是對的」轉向「我怎麼知道我是對的」

我看到成功的唯一方法:
1.找出那些最聰明但觀點不同的人,因為這樣我就能理解他們的推論。
2.知道什麼時候不該發表意見。
3.歸結出經久不變的普遍原則,對其測試,將其系統化。
4.平衡風險,讓自己在有限風險下可以得到最大利潤。

書名:原則-Ray Dalio p55

2018年3月7日 星期三

約定由承租人負擔扣繳稅額,該扣繳稅額視同租金

約定由承租人負擔扣繳稅額,該扣繳稅額視同租金
實務上常有客戶如止約定
往往解釋很久
等收到補繳稅單
就明白了
參考之前文章:房子出租了,那稅該如何計算?
http://a0936151681.blogspot.tw/2017/07/blog-pos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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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定由承租人負擔扣繳稅額,該扣繳稅額視同租金】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近期查獲A公司向B君(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承租房屋,租賃契約約定由A公司負擔租賃所得扣繳稅額,B君每月實收租金180,000元,A公司誤以180,000元的10%扣繳稅款18,000元,發生短漏扣繳稅款情事。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財政部賦稅署48台財稅發第01035號令規定,租賃兩造如約定由承租人代出租人履行某項納稅義務,或代出租人支付租賃財產之修理維持或擴建費用,或代出租人履行其他債務,則承租人因履行此項約定條件而支付之代價,實際即為租賃財產權利之代價,與支付現金租金之性質完全相同。前例A公司每月給付B君180,000元,扣繳稅額由A公司負擔,則其租金應扣繳所得額為200,000元〔180,000÷(1-10%)〕,租金應扣繳稅額為20,000元(200,000×10%)。
國稅局特別提醒營利事業之負責人,不論係公司行號或小規模營業人,如因承租營業場所或店面而給付租金,應按實扣繳稅款並於規定期限填報扣(免)繳憑單,以免逾期繳納或逾期申報而受罰。
新聞稿提供單位:苓雅稽徵所 職稱:稅務員 姓名:吳春慧 聯絡電話:07)3302058轉6242

網址:http://www.ntak.gov.tw/etwmain/front/ETW118W/CON/934/6333601569062144346

2018年2月23日 星期五

將房屋無償借與他人供營業使用,仍應申報租金收入

將房屋無償借與他人供營業使用,仍應申報租金收入
「親兄弟明算帳」
即使親兄弟不明算帳
政府都要幫你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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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房屋無償借與他人供營業使用,仍應申報租金收入】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第4款規定,將財產借與他人使用,除經查明確係無償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外,應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繳納所得稅。而所謂「他人」,係指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以外之個人或法人。
該局舉例說明,轄內納稅義務人甲君104年度將自有房屋無償借與其兄經營小吃店,於辦理該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未列報租賃所得,該局乃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標準,核定租賃所得12,000元。甲君不服,復查主張系爭房屋係由其與兄長乙君共同繼承的祖厝,因其在外謀生故委請乙君代為管理,乙君雖於該址經營小吃店,然其與乙君之間未有實際租賃行為。案經該局參照前開所得稅法相關規定,納稅義務人只要有將其所有之房屋提供他人設籍營業,稽徵機關即得參照當地一般租金調整計算其租賃收入,而無須證明納稅義務人實際有無收取租金之事實,乃駁回其復查申請。
該局提醒民眾,納稅義務人如有將個人財產無償借與他人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仍需計算租賃收入並依法辦理申報,如尚有稅務疑義,可直接向就近之國稅局洽詢,或於上班時間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詳細解說。
新聞稿聯絡人:法務二科吳稽核  06-2298099

網址:https://www.ntbsa.gov.tw/etwmain/front/ETW118W/CON/1251/5298038738721841824

2018年2月22日 星期四

部分繼承人不願繳納遺產稅該怎麼辦?

部分繼承人不願繳納遺產稅該怎麼辦?
駱先生問:
駱先生有兄弟三人,其母親已於多年前過逝,不幸其父親亦於年前因病過逝,留下房子一棟及祖傳下來的土地,銀行存款不多,經計算其應納之遺產稅約三佰萬左右。其大哥之前因債務問題與其他兄弟不睦,故對應納之遺產稅額,拒不繳納,來問地政士,該如何處理。
鄭志明地政士答:
遺產稅納稅義務人如果有2人以上,因故無法一次繳納稅款,可向國稅局申請按法定應繼分分單繳納,並於繳納應繼分之遺產稅後,向國稅局申請核發不動產「公同共有同意移轉證明書」,據以向地政機關辦理「公同共有繼承登記」。以免因超過6個月內之辦理期限,致將來到地政事務所辦理登記時,會有逾期申辦之規費罰鍰問題。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41-1 條:「繼承人為二人以上時,經部分繼承人按其法定應繼分繳納部分遺產稅款、罰鍰及加徵之滯納金、利息後,為辦理不動產之公同共有繼承登記,得申請主管稽徵機關核發同意移轉證明書;該登記為公同共有之不動產,在全部應納款項未繳清前,不得辦理遺產分割登記或就公同共有之不動產權利為處分、變更及設定負擔登記。」。

2018年2月1日 星期四

重劃後繼承之土地再移轉,不適用減徵40%規定

重劃後繼承之土地再移轉,不適用減徵40%規定

呂先生問:
呂先生於三年前繼承其父親的一塊土地,現因經濟因素要將該土地出售。呂先生表示該土地於7年前經過市地重劃所發回之土地,現若出售,其土地增值稅將如何計算。

鄭志明地政士答:
依土地稅法第39條第4項規定,經重劃之土地,於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時,其土地增值稅減徵百分之四十。
呂先生之土地是繼承於其父親,雖其土地在其父親名下時經過重劃,但已於三年前繼承至呂先生名下。「繼承」仍屬移轉之原因,故該土地已「第一次移轉」過了,故再由呂先生名下移轉時,已不再適用「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時,其土地增值稅減徵百分之四十。」之規定。

2018年1月3日 星期三

從「恩貝多克利斯的狗」到「呼吸法門六字絕」---關於深奧系統

從「恩貝多克利斯的狗」到「呼吸法門六字絕」---關於深奧系統
亞里士多德寫過一個故事,有一個哲學家恩貝多克利斯(Empedocles)。有人問他為什麼一隻狗老喜歡睡在同一塊地磚上。他答道,那隻狗和那塊地磚一定有某種相似性。

一長串一再重複發生的經常性事件,證實有一種自然的、生物上的、可以解釋或不可以解釋的適配性---可以取代理性主義。

我們的世界有一些秘密,只有去實踐才能揭露。沒有任何意見或分析能夠捕捉它的全貌。

往前推進,如果你覺得某件事情沒有道理,而且那件事情已經存在很久,那麼不管它是否合不合理,你都可以預期它還會繼續存在很久。

時間就有如雜訊的沙漏,最終存活下來的一定有它的道理。沒有證據並不能證明沒有,關於深奧系統,只有時間能讓它撥雲見日。

一本書已經印行了四十年,我們可以預期它還會再印四十年。而只上市一年的書,我們卻很難預期明年是否還會再印行。就好像我們現在在看的書,可能是合時的書,但過幾年很可能就過時了。

就如南北朝時期梁代陶弘景所提出的「六字絕」,”噓、呵、呼、呬、吹、嘻”,藉由發出不同的氣出來,以達到調和內臟五腑的方法。這也似乎沒有什麼理論證明其相對應關係,但幾百年來就這麼相傳著,也唯有藉由實際去練習,才能體會其中的功力。

又如「天台小止觀」,智者大禪師從梁武帝時即開始講述關於「修習止觀坐禪法要」,鉅細靡遺的闡述關於止觀的方法,從具緣、訶欲、棄蓋、調和、方便 到 正修、善發、覺魔、治病、證果。該法要述及「若夫泥洹之法,入乃多途,論其急要,不出止觀二法。」很難說明為什麼,但時間的沙漏幫你篩選了。

又如南師所講「呼吸法門精要」裡面述及「六妙門」從數息、隨息、止息、觀、還、凈。到「十六特勝」的知息入、知息出、知息長短、知息遍身、除諸身行、受喜、受樂、受諸心行、心作喜、心作攝、心作解脫、觀無常、觀出散、觀離欲、觀滅盡、觀棄捨。沒有道理的,古代就這麼傳習下來。

理論通常是後來加上去的,就如鳥類學飛翔、小孩學騎腳踏車都是透過身體多次試驗,經過多次的失敗,慢慢從失敗當中校正學會的,利用生物最原始也最有效的學習方式「試探啟發法」來學習事物,或許最為適當。

以上參考:塔雷伯「反脆弱」、智者大師「天台小止觀」、南懷謹「呼吸法門精要」

2017年11月9日 星期四

《西遊記-蘇武慢試問襌關》

《西遊記-蘇武慢試問襌關》

話說唐三藏前往西天取經
途經浮屠山
偶遇烏巢襌師

三藏問:「路途果有多遠?」

禪師道:「路途雖遠,終須有到之日,卻只是魔障難消。
我有《多心經》一卷,凡五十四句,共計二百七十字。
若遇魔障之處,但念此經,自無傷害。」

而我但求多時,正如書中
《蘇武慢試問襌關》所述
「參求無數,往往到頭須老。
磨磚作鏡,積雪為糧,迷了幾多年少?」

我還在迷途,金色頭陀直對我微笑
要到那時節,方可識破源流,
得見龍王三寶。


西遊記,第八回、第十九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