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6日 星期三

你的權狀上將看不到「地目及等則」了

你的權狀上將看不到「地目及等則」了
從日據時期沿襲以來的地目等則,即將於民國106年1月1日廢除。
依現行登記簿謄本及權狀上之標示部,均有地目等則之欄位,地目等則所呈現的乃是「過去式」該土地所使用的狀況。然而我們比較在意的是「現在式」及「未來式」該土地可以使用的方式。
而該土地將來可使用的方式,在都市土地乃規定在各個縣市政府之都市計劃及相關法規上。非都市土地其可使用之方式,乃依登記簿謄本上的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來進行使用管制。
以上不管是都市土地或非都市土地,均非以地目及等則來進行管制及使用,故於明年106年1月1日起,內政部即將廢除地目及等則之欄位。(計然地政士事務所)



2016年9月12日 星期一

銀行提告撤銷遺產分割協議

銀行提告撤銷遺產分割協議
陳先生問:
陳先生的父親於上個月過逝,遺留下一棟房子及銀行存款900多萬,其繼承人有配偶及三男二女,其中次男有積欠銀行卡債,銀行持有其支付命令,繼承人間原想以協議分割方式繼承,至於次男部分則以分配少許現金即可,不知如此繼承方式是否可行,銀行是否會提告要求撤銷協議分割繼承。
鄭志明地政士答:
近來確有客戶來店詢問,繼承人間以遺產分割方式繼承遺產,其中繼承人因銀行積欠款項,故於遺產分割分配遺產時,僅以少量現金分配給該繼承人,藉以逃避銀行追索其欠款,部分銀行此時會向法院提告,要求撤銷其遺產分割繼承登記。
故會建議該繼承人,於繼承開始後3個月內向法院提出抛棄繼承之申請,以免造成銀行追索及不必要的法院提告答辯出庭等困擾。

若已完成遺產分割登記,且遭銀行提告要求撤銷仍可依法答辯,概銀行撤銷權行使的目的,係在於保全債務人原有之債權清償力,並非在於增加其清償力,故債務人拒絕財產利益取得之行為,自不得為撤銷權之標的。

2016年9月5日 星期一

王老先生的店面該如何處理?

王老先生的店面該如何處理?
王老先生問:
王老先生有一店面,出租給銀行,租金收入還不錯。遺憾的是王先生的兒子前年發生車禍過逝,留下配偶及一個年幼孫子。王老先生年紀大了,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這年幼的孫子。心想將來自己百年後,該如何來保障這孫子的生活照顧及教育等費用。於是透過朋友的介紹,來詢問是否有好的建議。
鄭志明地政士答:
依信託法第一條,「稱信託者,謂委託人將財產權移轉或為其他處分,使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為受益人之利益或為特定之目的,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之關係。」。
依該法條所述,王老先生(委託人)可將其店面(信託財產)委託給媳婦(受託人),媳婦即依王老先生的意思(信託本旨),用該店面所收租來的租金,支應孫子(受益人)將來生活的照顧及教育等費用(信託目的)。
該信託的利益可分為本金(店面)及孳息(租金)利益,店面部分可約定為,待孫子成年時,再將該店面歸屬登記為成年孫子的所有權。租金收益部分,可分為部分孫子的成長照顧,部分為管理該店面所應支付的管理費或必要費用。
世事多變,仍建議王老先生能保留變更受益人條款,以便將來保留彈性可變更契約內容。

信託牽涉的稅務條款很多,房屋稅、地價稅、契稅、增值稅、贈與稅及遺產稅等,建議找專業地政士來進行規劃會較為妥當。

2016年8月3日 星期三

智慧之鮭

【智慧之鮭】
傳說有一隻鮭魚,牠吃了九口井旁的榛樹子,而得到大智慧。
據說第一個吃到這條智慧之鮭的人,就可以得到大智慧。
詩人伊瑟斯(Finn Eces)花了七年的時間研究、追蹤,
終於捕到了這條智慧之鮭。
他叫他的學生代為宰殺烹煮,然後自己獨享。
最後他的確是一個人吃完了這條智慧之鮭,
但是,他得到大智慧了嗎?
原來,他的學生在烹煮那條鮭魚時,
被噴出的鮭魚油脂燙到了手指頭,
出於本能反應,他吸了手指頭一下。
沒想到竟然就這樣,成了全天下第一個吃到智慧之鮭的人。
伊瑟斯只不過是請人代為烹調,卻因此把大智慧拱手讓人。
這故事告訴我們…

摘自「我的職業是股東」p25

2016年8月2日 星期二

繼承後地價稅變高了,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繼承後地價稅變高了,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廖先生問:
廖先生的父親於前年過逝,留下一些遺產及房屋一棟,廖先生想現在政府的便民措施作的很不錯,於是就想自己親自辦理繼承的事宜。跑了戶政事務所、稅捐稽徵處、銀行、股務代理機構、國稅局及地政事務所等,經過多翻折騰,終於將繼承辦理完成,不料於去年接到地價稅單後,發現竟比前年多出4倍,特來詢問。
鄭志明地政士答:
符合地價稅自用條件之土地所有權人,於土地經過移轉後,均應重新辦理地價稅自用之申請,否則即會以一般稅率來課徵地價稅,其移轉包括買賣、繼承、信託及贈與等移轉。
民眾通常以為,我的使用情形均未變更,為什麼還要重新提出申請,不過稅法還是規定,經移轉後仍要重新提出申請才可繼續適用自用的優惠稅率,否則等接到稅單時才發現,地價稅怎會差這麼多。
房地產之移轉牽涉到很多的稅務問題,地價稅、房屋稅、遺產稅是否有優惠扣除項目,甚至包括死前的稅務規劃、及繼承後將來要出售時的房地合一稅的規劃等,因此還是建議於過戶移轉時能請教專業的地政士,提供你一些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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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稅務新聞:
因「繼承」、「信託」或「配偶相互贈與」取得土地,應重新提出自用住宅用地申請!
常有民眾於每年11月地價稅開徵收到稅單時,才發現自己因繼承、信託或配偶贈與所取得的房屋,地價稅比去年多出四倍!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只要一經變更,原適用的優惠稅率就會恢復為一般用地稅率,這也就是產生差異的原因。
地價稅有一般用地和自用住宅用地之區別,一般用地基本稅率為千分之十並有累進的問題;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則一律適用千分之二課徵,稅率低且不累進,但新所有權人應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9月22日)填具申請書,向土地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核定,逾期申請者,自申請次年起開始適用。
   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如果因「繼承」、「信託」或「配偶相互贈與」取得原本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後,縱使用途未變更,但因土地所有權人已經變更,仍應重新提出自用申請,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如果您還有任何疑問,或其他稅務問題想要進一步了解,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02)24331888分機312至317,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解答。
更新日期: 105/07/21
發佈單位:基隆市稅務局

2016年8月1日 星期一

檢舉房東出租房屋收取租金逃漏稅 應提供具體事證

【檢舉房東出租房屋收取租金逃漏稅 應提供具體事證】
柯小姐問:
柯小姐有一房屋,出租給房客,當初雙方講好,房客不可遷入戶籍,且申報綜合所得時,不申報租金支出,因此房東也不必要申報租金收入了。幾年後因故,雙方有所爭執,於是解除租賃契約。不料近日卻收到國稅局開立的補稅通知,來事務所詢問,該如何處理。
鄭志明地政士:
房東將房子出租,即有租金收入,依所得稅法即應於每年五月份申報去年之租金收入,併入綜合所得課稅。但得扣除必要的損耗及費用,以其餘額申報租賃所得,若無法提供單據或憑證者,也可依標準扣除額,以總租金收入總額之43%為必要損耗及費用,即以租金收入總額之57%計算租賃所得,併入其綜合所得總額,報繳綜合所得稅。
柯小姐已收到國稅局之補稅通知,建議應儘速與國稅局承辦人員聯絡,檢視其課稅之年份及每月租金額是否有誤,確認無誤後補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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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國稅局新聞稿: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房東出租房屋所收取之租金,係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規定之租賃所得,房東應依法申報。
該局指出,近來常接獲民眾檢舉房東出租房屋收取租金,未依法申報租賃所得逃漏稅捐,依財政部訂定之「各級稽徵機關處理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作業要點」規定,檢舉人需提供被檢舉者之姓名及地址(如係公司或商號,其名稱、負責人姓名及營業地址)、所檢舉違章漏稅之事實及可供偵查之具體事證。因此,若要檢舉房東逃漏稅,需敘明房東姓名、房屋坐落地址、租賃期間、每月租賃金額,並提供租賃合約、租金支付證明(匯款紀錄或現金交付簽收單)或其他有租賃事實之證明文件。
該局也提醒房東,出租房屋全年收取之租金可以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如地價稅、房屋稅、向金融機構借款購屋出租所支付利息等)後,以其餘額申報為租賃所得;若損耗及費用無法提示有關憑證者,得按租金收入總額之43%為必要損耗及費用,即以租金收入總額之57%計算租賃所得,併入其綜合所得總額,報繳綜合所得稅。如往年有短漏報租賃所得者,在未經國稅局調查或經人檢舉前,儘速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辦理補申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得免遭處罰。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三科蘇股長  06-2298136
更新日期: 105/07/28

2016年7月26日 星期二

遺贈稅喊漲 富人提前布局

【遺贈稅喊漲 富人提前布局】
遺贈稅的稅率調高及免稅額調降,在政府擬籌措長照財源下,似乎已勢在必行,部分人士早已悄悄在進行財產移轉...
「政府擬調高遺贈稅作為長照財源,傳出稅率將採三級制,且免稅額擬調降;對此,財政部次長蘇建榮說,須長照服務法通過才能進一步討論,免稅額是否調降與稅率的調整都須相互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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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贈稅喊漲 富人提前布局
2016-07-25 04:57 經濟日報 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遺贈稅實徵淨額今年上半年直逼200億元,刷新近五年紀錄。財政部表示,遺產稅主要有大案增加,贈與稅增加,則是因遺贈稅率擬調整而有增加趨勢,顯示出高資產族群已開始布局。
台北商業大學財稅系教授黃耀輝認為,由於過去稅率降低,贈與免稅額也相當高,有贈與需求的人慢慢贈與,但如今傳出可能調升稅率,需求者也會規劃最有利方式規避,才會出現贈與增加的情形。
黃耀輝進一步說,我國免稅額與他國相比,遺產稅1,200萬元已經符合國際上的水準,但贈與稅免稅額220萬元相對其他國家高出許多,尤其加上配偶互贈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也就是不課稅;他認為,未來贈與稅免稅額調降可能性很大。
財政部資料顯示,今年上半年贈與稅實徵淨額達198億元,其中遺產稅為120億元、贈與稅為78億元。政府擬調高遺贈稅作為長照財源,傳出稅率將採三級制,且免稅額擬調降;對此,財政部次長蘇建榮說,須長照服務法通過才能進一步討論,免稅額是否調降與稅率的調整都須相互配合。
財政部在2009年將遺贈稅降為現行的10%單一稅率,遺產與贈與稅免稅額門檻分別為1,200萬元、220萬元。
現行申報遺產稅經財政部核課的有稅案件約為四、五千件,占整體案件約4%,而贈與稅則約為1.5萬件~1.9萬件。財政部官員指出,由於遺贈稅為機會稅,且有累積性的特性,因此起徵點免稅額也會有連動關係。
根據研究報告指出,以過去資料來套用估算,若為10%、15%、20%三級稅率,稅收將增加120億元;若為10%、20%兩級稅率,稅收則增加100億元以內。若是免稅額不動,依照現行單一稅率10%的族群不會受到衝擊,若免稅額調降衝擊範圍就會增加。
官員認為,在多項扣除額,以及遺產價值是以公告現值評定估算而非市價,一般人受影響的機率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