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1日 星期一

未上市公司股份欲贈與應如何申報

【未上市公司股份欲贈與應如何申報】
黃小姐問:
黃小姐多年經營的未上市公司,因其子女都已成年,且對公司的業務也有興趣,而欲將該公司之股份贈與給其子女,交由下一代來經營,故來電詢問該公司如何贈與給小孩,其價值又該如何來計算?
鄭志明地政士答: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 29 條規定,未上市、未上櫃且非興櫃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應以「贈與日」該公司之資產淨值估定之。而公司資產淨值係以贈與日該公司每股資產淨額乘以贈與股數估定之。故黃女士應於贈與契約訂定後30日內,向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申報贈與稅,並檢附戶籍資料及足以核算該公司股票價值之證明文件,如:贈與日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每股面額資料、股票影本或公司變更登記表等向國稅局申報。待取得國稅局所核發之繳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後,即可辦理公司股權之贈與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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