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2日 星期四

Yahoo知識:關於房子過戶及自用住宅的法規

Yahoo知識:關於房子過戶及自用住宅的法規
發問者:匿名
發問時間:2011-12-21 23:10:42 ( 還有 9 天發問到期 )
結婚前與另一半買房子是共同持有的,可是我們最近想再買一間二手屋,不知道兩間房子都可以申請自用住宅嗎?另外,原有的房子要如何過戶給另一半,等於一個人掛名一間房子,這樣兩間房子都可申請自用住宅嗎?
2011-12-21 23:26:16 補充
原本的房子目前尚有貸款,貸款人是我,那間房子也是要過戶給我,請問要另外申請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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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鄭志明 估價師 地政士 ( 初學者 4 級 )
回答時間:2011-12-22 11:22:46
問:結婚前與另一半買房子是共同持有的,可是我們最近想再買一間二手屋,不知道兩間房子都可以申請自用住宅嗎?
答:「原則不行」:因為土地稅法17條第三項規定,本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適用自用住宅地價稅優惠稅率者,以一處為限。故若有兩間房子僅能選一處適用優惠稅率;「例外」:若另一處有你的父母或岳父母(直系尊親屬)或成年之子女設籍在該另一處房子,則此時兩間房子即可同時享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問:另外,原有的房子要如何過戶給另一半?
答:可用夫妻贈與的方式辦理過戶,其中不用繳納贈與稅,增值稅亦可申請不課徵,其餘與一般過戶移轉費用相用。
問:等於一個人掛名一間房子,這樣兩間房子都可申請自用住宅嗎?
答:同前面答案一樣不行,原則以一處為限;例外則需有父母或岳父母(直系尊親屬)或成年之子女設籍在該另一處房子。
問:原本的房子目前尚有貸款,貸款人是我,那間房子也是要過戶給我,請問要另外申請什麼嗎?
答:房子可以直接過戶移轉,不須經銀行同意,若貸款之利息也正常在繳息,銀行也不會理你。但若繳息不正常,銀行可能即會要求將關係釐清,如實際之房屋所有人與借款人及債務人要一致,另銀行也會檢視相關之保證人。故若你一切繳息正常是可以無須理會銀行之貸款。
原文網址: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1122108366&mode=w&from=answer&an_last=true&.crumb=pV/BZt6Xsci#last_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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