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6日 星期三

保險是否只要有指定受益人,均免課遺產稅?

保險是否只要有指定受益人,均免課遺產稅?
常有客戶詢問?被繼承人(要保人)於生前所購買之保險,有指定受益人,是否在死亡時,得將該筆保險列入不計入遺產總額。
依國稅局說明:
(一) 法條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9款:「左列各款不計入遺產總額:九、約定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額、軍、公教人員、勞工或農民保險之保險金額及互助金。」。
(二) 實質課稅原則:死亡人壽保險金是否列入遺產課稅,應依實質課稅原則來認定,一般具有下列特徵應計入遺產課徵:
1.重病投保。  2.躉繳投保。  3.舉債投保。  4.高齡投保。
5.巨額投保。  6.短期投保。  7.密集投保。  8.保險費高於或等於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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