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0日 星期四

報載:國稅局查炒房 41億暴利露餡

報載:國稅局查炒房 41億暴利露餡
鄭志明:不要懷疑政府的查稅能力,國稅局知道的方法比你想像的還要多,又可透過公權利之查稅,千萬不要抱僥倖的心態去逃稅。每年五月分要申報去年的房屋買賣財產交易所得稅,成屋、中古屋僅就房屋部分課稅,但若預售屋則就買賣之價金實價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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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查炒房 41億暴利露餡
2011/10/20
平均每件獲利570萬 繳稅200萬 國庫進帳14億
財部訂教戰手冊 明年接續嚴查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國稅局查炒房滿周年,查出炒房暴利41.17億元,為國庫進帳14.3億元所得稅,平均每件繳稅200萬元;北部重炒房區平均每件補稅360萬元。財政部已訂定查稅作業教戰手冊,明(101)年接續嚴查炒房。
財政部去(99)年10月下令全國五區國稅局針對短期移轉、交易金額約5,000萬元等賺取暴利的炒房案件查稅,至今年930日為止,共計有723件買賣成屋及預售屋的漏稅案件被查獲,交易所得高達41.17億元,平均每件炒房獲利570萬元。
723件漏報炒房獲利的案件,屬於預售屋交易多達402件,涉及漏報所得19.6億元,補稅額更達6億元。財政部指出,買賣預售屋屬於權利移轉行為,包括房屋及土地都要課稅,土地並無免稅優惠,且均按實價課徵,補稅金額平均每件150萬元。
成屋買賣漏稅案件則有321件。財政部指出,土地交易所得免稅下,成屋交易如有漏稅,僅能對屬於房屋部分的交易所得課稅。由於涉及取得成本認定問題,321件短漏稅案件,僅83件按實價課稅,漏報所得約7,500萬元,補稅額1,732萬元。
國稅局雖鎖定94年至99年共五年的炒房案查稅,但受近二年房價快速攀升影響,國稅局查獲漏稅多屬97年至99年間的交易案,計有486件被發現漏稅,漏報炒房獲利多達31億元,占總緝獲漏報炒房所得的七成五。
查稅績效最好地區為北部「重炒房區」。財政部統計,台北市共有222宗涉嫌漏稅,售屋獲利多達21.4億元,平均每件售屋獲利將近千萬元,合計補徵所得稅為7.9億元,平均每件補稅額是358萬元,均為各地區之冠。
其次則是轄區包括新北市、桃園縣市的北區國稅局,總計查出260件漏稅案,漏報售屋獲利12.7億元,補稅額4.4億元。財政部指出,包括台北市在內的北部縣市,合計被國稅局查獲短漏報售屋獲利的補稅額即達12.3億元,占全國14.3億元補稅額的八成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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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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