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8日 星期五

Yahoo知識:繼承相關問題

Yahoo知識:繼承相關問題
發問者:匿名
發問時間:2011-10-26 10:02:31 ( 還有 4 天發問到期 )
1.有房子1  (需繳稅嗎)
2.土地3 (需繳稅嗎)
3.股票零股
4.另有辦理  拋棄繼承
請問請請代書處理要多少費用? (詳細資料)
介紹代書  謝謝..
新北市
----------------------------------------------------------
回答者:鄭志明 估價師 地政士 ( 初學者 5 級 )
回答時間:2011-10-26 16:04:54
答:
關於你所詢問的問題可簡單分為兩個問題,即辦理繼承相關問題及如何辦理抛棄繼承:
一、如何辦理繼承登記:相關程序如下:(1)先向國稅局申領被繼承人之財產清冊,以確保不會有漏報遺產稅之狀況。(2)將搜集到的財產資料包括你你提即的房子一間、土地3筆、股票、銀行存摺等相關有財產價值之財產整理,並填報「遺產稅申報書」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3)國稅局會依你所申報之財產資料計算是否須課徵遺產稅(免稅額為1200萬、配偶扣除額445萬、喪葬扣除額111萬子如扣除額一人45…)若有稅則繳稅若無則免最後國稅局會核發證明書,憑該證明書方可分配遺產交付遺贈。(4)辦理分配遺產交付遺贈,如房地產即要向地政事務所辦理過戶手續,若為股票則要向證券管理機關辦理過戶手續,分別依不同財產類型進行過戶移轉交付動作。可參考「遺產及贈與稅法」,之相關程序辦理。
二、要辦理抛棄繼承,須於死亡發生後3個月內向法院提出申請,並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抛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但若同一順序之繼承人全部抛棄,則該繼承權即會歸於下一順位之繼承人,須注意。相關法條規定在民法1174~1176-1條。
三、另可參考本人所寫之文章關於「王大山之遺產稅一文1/5~5/5」網址:http://www.wretch.cc/blog/duly51&category_id=14697514
原文網址: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1102601725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