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30日 星期五

咖啡店要頂讓!

作者:鄭志明
阿忠的朋友有一間咖啡店要頂讓,詢問阿忠是否有興趣要承接,這燃起了阿忠想要創業開起小店的念頭,回家後即開始仔細思索著是不是要進行投資。
他朋友所開出的條件如下:由於當初所投入的裝潢設備為160萬元,與屋主所訂立的租賃合約為期7年,因已經營3年了,故就折半以80萬元價格頂讓。
阿忠詢問了其經營狀況所得到的資料如下:該店每月的營業額每月約為25萬元,店租每月為3萬元,而一些人事成本、水電瓦斯等固定開銷約為18萬元。
根據以上的資訊,阿忠到底投資這家咖啡店划算嗎,阿忠一直思索著,那就讓我們一起來計算看看。
<不繼續經營>
首先即考慮若不繼續經營,而將這些裝潢設備出賣時,我們能有多少的回收成本,依其表示當時裝潢時花了160萬而與房東所訂立的合約為7年,故可計算其每年折舊額為22.86萬元(160¸7=22.86),因已使用3年了故其已折舊的數額為68.58萬元(22.86´3=68.58),將投入之成本160萬元扣除已折舊的68.58萬元正為91.42萬元(160-68.58=91.42)。依數值計算為91.42萬元,這是折舊後的狀況,但若不繼續經營而將東西拿到市場變賣,實際上有些東西可能根本就不能再賣錢而要作廢掉的,故應再進行打折。對方開價80萬元,似乎比91.42萬元之殘值還低,但若以不繼續經營為目的則應適當考量變賣後的價格進行打折議價。
<繼續經營>
現以繼續經營為目的來進行評估,依以上的資訊該店每月之營收為25萬元,扣除店租3萬元及固定成本開銷18萬元,其每個月之淨利為4萬元(25-3-18=4),年淨利為48(4´12=48)萬元。我們先以現在的1年期定存年利率1.36%(央行公布五大家銀行平均值)來計算。

48/(1+1.36%)+48/(1+1.36%)2+48/(1+1.36%)3+48/(1+1.36%)4=185.65萬元

以上公式係為複利折現到現在的公式計算式。總之若是繼續經營經過了4年然後將4年的淨利折現到現在的總獲利即為185.65萬元。但要扣除期初承接時所頂讓的價格80萬元,則此時的獲利即為105.65萬元(185.65-80=105.65)
結論:由以上簡單的推估,我們大概可以這樣來來進行思考。本案仍為一家賺錢的店,故若繼續經營會比進行清算,拿到市場去變賣好。但繼續經營也並非一下子即可取得全部報酬必須要經營4年後才能取得全部的利潤,因此還要進行風險的考量,才不致於在風險來時,將利潤壓低而造成虧損,此一風險考量即所謂「安全邊際」。當「安全邊際」越大,那我們的勝算就越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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