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30日 星期五

Yahoo知識:請問買房....需共同持有的問題

發問者:匿名
發問時間:2011-09-13 09:02:25 ( 還有 9 天發問到期 )
解答贈點:20 ( 共有 0 人贊助 )
回答:3 意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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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前陣子買了房子(二手屋)
頭期款是爸媽一起出的(總價1/6)
但家裡沒有人有資格辦理貸款
所以由我的名字辦理
登記我的名字
貸款掛在我的名下
辦了首次購屋優惠貸款

但全部程序都跑完了
也交屋了
結果爸媽突然說要兄弟共同持有
說要叫代書幫我們寫個私下協議
協議房子為兄弟共同持有
貸款由他們來繳(30年)

我個人覺得相當不妥當
因為貸款是掛在我的名下
用我的信用
房子卻要協議成不是我個人的
這段時間之內我不能做任何房地產投資....

不知道這樣私下協議處理後
會不會有什麼其他衍生問題??
想請各位先進協助
2011-09-13 12:28:20 補充
我並沒有同意
我有說貸款我要自己繳
頭期款我會慢慢還給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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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現況:
1.房子已登記在你名下,當然房子之所有權是屬於你的
2.貸款是你向銀行借貸的將來沒還錢,當然銀行也是要找你要的
3.頭期款是由爸媽出的,當然他們有權要求
問題:
1.錢是你爸媽出的,所以你爸媽有權要求。爸媽說要立協議書兄弟共有,此時會發生的法律關係為,<物權行為>依登記有絶對效力,因此房子登記你的就是你的。<債權行為>當你們訂有共同持有協議時,僅發生債權效力,其他人將來可以憑此協議來要求你過戶給他們,在未為過戶前僅發生債權請求權的效力。
2.貸款問題,(1)若兄弟間共同繳納貸款正常,此時對其他人是較不利的,因房子仍登記在你名下,而貸款卻是大家共同一起繳納,那到時貸款還清,其他人要求你要過戶給他們時,你不提供證件過戶,那他們怎麼辦,只能憑協議書向法院請求你過戶。(2)若貸款繳一半而其他人不願繼續出錢時。因房子是登記在你名下,貸款也是你向銀行借的,理應由你來還清借款,但你們訂有協議將來要過戶給其他人,也協議要共同還款,若他們不出錢繳房貸,則你應採之行動為修改協議內容,因其他人未屨行協議共同還清貸款。若對方不願修改協議內容你也應將各期所繳納的貸款資料保存起來,以便將來他們向你請求過戶時提出抗辯。
3.對你造成的影響為將來再買房子時的貸款額度問題,可能會因你先前已有貸款了而影響到銀行評估借錢額度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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