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30日 星期五

Yahoo知識:媳婦可以買公公的房子嗎?需注意什麼?

發問者:boy1971 ( 初學者 5 )
發問時間:2011-09-20 01:03:31 ( 還有 4 天發問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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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意見: 1
公公想要賣房子,媳婦覺得可惜想要直接買下(是要真交易,不是過戶贈與),這樣親等上有什麼限制或是稅務的影響嗎?
房子沒有貸款,媳婦也是要用現金直接從帳戶中轉匯,這樣手續自辦方便嗎?還是請代書處理較好?(房子在新北市,媳婦在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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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媳婦可以購買公公的房子。
二、公公與媳婦為二等親:依民法968970條規定,血親親等的計算,直系血親,從己身上下數,以一世為一親等。血親之配偶,從其配偶之親系及親等。故公公與媳婦之親等為二等親。
三、要主動申報贈與稅: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規定,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以贈與論,依本法規定課徵贈與稅。但能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且該己支付之價款非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者,不在此限。本案公公與媳婦間為二親等買賣依法應申報贈與稅,但若提出支付價金證明,且經國稅局核准,發給「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即可憑以過戶,不必繳交贈與稅。支付之證明文件要影印且明確,以方便國稅局進行核認。
四、買賣總價之訂定,土地須高於土地之公告土地現值;建物須高於房屋之評定現值。否則會被課予顯以不相當之代價讓與財產而課稅。
五、公公房子原已沒貸款,故也沒貸償銀行貸款問題。媳婦也是直接從帳戶現金支付,原則也沒問題。現僅須注意資料之準備,要將支付過程之證明文件影印以備國稅局查核。
六、費用項目:過程中會發生的費用項目如下:1.增值稅。2.契稅。3.贈與稅(若經核認為買賣則免稅)4.地政規費。5.代書費。

原文網址: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1092000393&mode=w&from=answer&an_last=true&.crumb=UTsjDkh0YbJ#last_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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